国务院日前印发《关於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就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口岸工作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此举释放了哪些政策信号?
口岸是开放的门户,一国口岸的开放程度、通行秩序和通行效率,是衡量其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口岸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了口岸快速发展。目前全国共有293个批准对外开放的口岸,为我国发展对外经贸、维护国家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尽管如此,当前口岸执法体制和协调机制不够健全,通关环节多、效率低、成本高的问题依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货物和人员的顺畅进出境。与此同时,我国国家安全的时空领域更加扩展,内外因素更为复杂,口岸在安全管控方面的任务也比以往更加艰巨。
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黄胜强表示,经济新常态下,我国外贸的传统竞争优势正逐渐削弱,新的优势尚未完全形成,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压力增大,加之内陆和沿海的开放程度不够协调,急需加强口岸工作,推进口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此次文件在优化口岸服务、加强口岸建设、深化口岸协作、扩大口岸开放和夯实口岸基础方面提出要求,既安排了清理整顿收费等能够立即启动的措施,又部署了统筹推进全国一体化通关改革、促进互联互通等一系列涉及面广、需多方协调合作的中远期改革项目,兼顾了眼前与长远。
例如,在优化口岸服务方面,意见要求,在现有基础上再取消下放一批涉及口岸通关及进出口环节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属地管理、前置服务、後续核查等监管方式创新,将口岸通关现场非必要的执法作业前推後移,把现场执法减到最低限度;清理整顿进出口环节服务收费,坚决取缔“红顶中介”;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等,提高企业出口退税速度。“这些措施都将落脚点放在支持外贸发展、促进贸易便利、服务通关企业方面。相信加强和改进口岸工作,将对我国对外经贸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黄胜强说。
意见还提出,完善“一带一路”内陆地区口岸布局,加快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开放门户,在沿海地区打造若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枢纽型水运、航空口岸和区域口岸集群,立足不同区域开放型经济需求,加快形成陆海空统筹、东中西互济的口岸开放新格局。
业内专家认为,当前我国对外口岸主要集中在沿海、沿边地区,面对国内外经济环境的深刻变化,我国加快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迫切要求优化现有口岸通关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口岸支点布局,尤其是提升内陆地区口岸开放水平。
对此,黄胜强说,目前法律对口岸的定义是指人员、货物和交通运输工具直接进出境的港口、机场、车站、跨境通道等。受“直接进出境”要求的限制,现在我们对内陆地区采取设立临时口岸的办法来实现对外开放,下一步将通过修改完善相关立法来解决内陆口岸布局问题。
据他介绍,“十三五”期间,我国口岸发展规划将重点围绕三个方面推进:对沿海地区口岸,重点推动形成一批枢纽型的重要口岸,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对沿边地区,通过加大与周边国家的合作,围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发展战略,加快和扩大沿边地区口岸开放;在内陆地区,通过口岸立法改革,扩大内陆地区口岸开放,增加内陆地区铁路口岸。
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海关正加强与各地各部门配合,重点落实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一站式作业”、一体化通关等具有标志性、关联性作用的改革举措,争取早日释放改革红利,让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